說明: 一、甄選作業簡章及姊妹校一覽表如附件。 二、申請日期自115年9月14日(星期一)至115年9月17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同學需依系所規定收件截止時間備妥申請表(上網填寫後列印)及相關資料,送所屬系(所)資格審查推薦,由系所於9月17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以公文逕送本處。 三、業務承辦人:交流組吳舒宇,分機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