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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軍訓室校外賃居服務中心】來文

    112學年度第2學期校外賃居學生(含弱勢中低收)租金補貼「內政部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

    一、受理機關:
    1.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2.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 

    二、申請期間:「112-113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受理申請期間自112年7月3日上午9時至113年12月31日下午5時止,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

    三、申請方式:申請案件(含相關文件)送出之日期為申請日。
    1.線上申請:「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線上申請」,線上申請網址:https://has.cpami.gov.tw/subsidyOnline/house300e/
    2.郵寄申請:請下載申請書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辦理。申請書下載網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docs
    3.臨櫃申請: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或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臨櫃辦理。
    4.舊案帶入申請:111年度核定戶且於112年5月有租金補貼核撥紀錄者,系統會直接帶入,無須再提出申請。

    四、諮詢專線:(02)7729-8003 【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6:00】

    五、審查專線:(02)8995-5070 傳真號碼 (02)8995-5068、(02)8995-5069
    【審查進度、結果、補件、款項等相關問題,專人接聽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30至下午5:30】

    六、本專案計畫核定戶不得同時享有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方案,惟申請人若原先是其他住宅相關協助方案家庭成員(非本人),因就學就業需求,另外租屋而申請本專案,不受家庭成員不得重複補貼限制。

    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內政部核定本) 下載網址: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2.aspx#do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