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加退選課程後若有選課異常,請學生儘速辦理更正(填寫選課報告 https://reurl.cc/EQl0Ok )

    說明:
    一、選課異常包含超修、低修、衝堂、擋修等,於加退選後,本處將寄送旨揭選課異常清單給各學系,學生如有前述情形,須填妥「學生選課報告」,於10月7日(二)前送至教務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辦理更正。
    二、本處已於113學年度修法通過學生選課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規定,「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之規定,日間學制學士班1~3年級及建築系4年級至少10學分」;及第十六條規定,「若未依規定辦理加選至規定學分數者,應令休學。」。其餘選課異常仍依選課規則第十六條辦理。
    三、業務承辦人:本處註冊課務發展中心-課務業務,各項業務承辦人員一覽表,網址 https://reurl.cc/MjNRx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