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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
    一、依國立臺灣圖書館圖參字第11304000510號函(附件1)辦理。
    二、申請對象:
    (一)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校院博、碩士班研究生,其學位論文以臺灣學研究有關之人文、藝術及社會等領域為主題者,均得申請。
    (二)申請之博、碩士論文以申請期限截止日前二年內完成(以論文通過口試日期為準)之作品為限,且同一作品不得重複申請。申請者若以同一論文獲得其他單位獎(補)助,應於申請時據實填載,供該館評審時參酌。
    三、申請時間:113年4月1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獎助要點、授權書及切結書詳附件2,欲申請同學應於申請期限內備妥申請文件後自行寄送國立臺灣圖書館。
    五、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分機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