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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申】參與兩岸教育交流活動,請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及現行兩岸政策規範辦理,並注意相關事項及落實填報「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9日臺教文(二)字第1142501368號函辦理。

    二、大陸委員會自113年6月27日起調升中國大陸及香港澳門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國人避免非必要旅行,請本校所屬單位加強宣導當前兩岸情勢與政府政策,提醒師生赴陸交流風險及挑戰,以落實保障人身安全及權益。

    三、學生請假參加校外機關(構)、單位、社團、系學會、民間基金會(或協會)辦理或教師自行招攬校內外學生赴陸交流活動,亦應至「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登錄,請各院系所務必公告所屬師生周知及加強檢核。

    四、本校相關單位辦理學生赴陸交流活動、學生參加赴陸交流活動,以及學校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應落實至前揭平臺填報,並遵守兩岸政策立場及法令規定,秉持對等尊嚴原則,對陸方主動邀約活動應提高警覺(如全額免費、落地接待等),亦應注意活動目的、辦理單位、行程安排與文宣資料等,不應涉有政治目的或政治性內容,避免協助或配合陸方宣傳。

    五、旨揭填報事宜,本處已於112年5月23日舉辦說明會、112年6月12日OA公告、112年6月27日OA公告、113年7月2日OA公告及113年11月8日舉辦說明會,平臺填報網址為:https://webap.rusen.stust.edu.tw/RusenShort/Login.aspx。檢附操作手冊如附件1,請詳閱;為強化本校自我檢覈與內控機制,填報作業相關事宜詳附件2。

    六、教育部將不定時查核,填報情形將列入行政考核紀錄及獎補助款之參據,如對活動辦理單位、目的、行程及內容有相關疑義,應函詢大陸委員會釐明及確認後始得辦理。

    七、本平臺聯繫窗口如下:

    (一)系統操作: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電話:06-2435163。

    (二)校內聯絡人:國際處交流組顏秀鳳,分機2003。